山东大鼓,即鲁剧,是中国优秀的戏曲剧种之一,与京剧、豫剧、川剧并称为中国四大戏曲剧种。山东大鼓的历史悠久,可以追溯到明末清初,源于山东省东南部的沂蒙山区和鲁南地区。山东大鼓以其豪放、悲壮、热烈、朴实的表演风格和独特的唱腔而广受观众的喜爱。
在表演方面,山东大鼓有着高度的艺术性,全剧由唱、念、做、打四个部分构成。唱是其中的主体,念是补充说明,做是形体语言,打是配合演唱的节奏和韵律的打击乐器。山东大鼓的唱腔奇特,以三板和四板为主,旋律多变,结构完整。表演时,演员唱腔高亢激昂,舞步矫健有力,表达出了鲜明的省份特征及鲜明的人物性格,丰富而饱满的情感,受到了广大观众的喜爱。
山东大鼓作为一种文化遗产,不仅在地区内得到很大的传播和发展,同时也为中国戏曲文化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目前,山东大鼓已经成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之一,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