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之外的特殊权利,是指土地使用权人或其他必要的单位或个人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对于特定目的获得的利益权,包括以下权利:
- 物业服务权:指土地使用权人、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职责和权利。
- 地下附属物权:指土地的附属地下设施和设备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益。
- 公共设施用地权:指土地使用权人享有的建设社区公共设施的权利,包括道路、公园、停车场、广场等公共设施。
- 绿化用地权:指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上专门用于园林美化和公共绿化的一类土地使用权。
例如,在一个小区内,物业公司可以获得物业服务权;市政机构可以获得公共设施用地权;而居民可以享有绿化用地权。这些特殊的权利可以多方协商而得来,能够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地役权是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另类土地利益,是一种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而产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