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婚是中国部分地区一种比较特殊的婚姻形式,又称旁通婚、二夫妻制度等。走婚的特点是男方在婚后不回到自己的家庭,而是与女方生活在一起。换句话说,男方在女方家里住上一段时间,常常为期一到两周,然后再回到自己的家。这样的婚姻约定被认为是傣族文化中一种特色的习俗。
按傣族关于走婚的规定,走婚关系通常由两人于青年时期约好,通过赠送布匹和其他财物等物品来达成协议,并组成“同姓村寨”或“异姓村寨”的婚姻关系。在村寨里,男方被称作“大媳妇”,女方被称作“小郎君”。走婚对于傣族社会的意义很大,它既有助于家庭间的聚合,又能够增强族群之间的联系,同时还可以发挥政治作用,如在战争中加强同盟以及互通情报等。
尽管走婚作为傣族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受到重视,但它与婚姻法并不兼容,因为它不仅违背了婚姻法所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还容易导致夫妻之间的矛盾和不和谐。随着社会进步和文明的发展,走婚已逐渐淡化,现在已被大众逐步淘汰。